□蒋璟璟出彩速配
据媒体近日报道出彩速配,北京某法院审理的一起背景调查公司未核实信息真假,导致求职者名誉权受损的案件受到广泛关注。案情并不复杂,背调公司在对求职者王某进行背景调查后,将“雇主一HR刘某表示候选人王某的价值观、生活作风存在问题(黄灯)”写入了调查报告,最终导致王某的薪酬和社会评价降低。对此,法院认定背调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。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原判,现判决已生效。(法治日报)
背调在职场流行开来,也就是近几年的事儿。对于很多公司而言,已然到了“无背调不进人”的地步。反正又不是没这个条件,自然是“逢进必调”“应调尽调”了。之所以说“有这个条件”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,背调的“商品化”,以及随之而来的“价格白菜化”。如果说,最初的背调还要公司人力亲自出马,那么时至今日,只需付费给专业的背调公司,就可“坐等报告”。能花钱解决的事,都不是事。能花点小钱就完成的事,更是何乐而不为呢?
由于背调如此方便、如此廉价,现如今,不仅许多中高级管理人才要被背调,就连普通员工、基层牛马,也要被背调一番。从供给侧来说,各路背调公司也是鱼龙混杂,行业操守和业务标准层次不一。在最近这起备受关注的官司中,涉事背调公司,居然把“候选人价值观、生活作风存在问题(黄灯)”写入了调查报告——这就显得非常业余、非常冒犯了。背调公司对特定对象作出如此赤裸的道德评价、价值评价,这本身就是明显越界了。
所谓背调,当然会调查候选人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口碑。只不过,这类信息体现在背调报告中,通常还是要作出一番技术性处理的。其最基本的原则,就是只实录、转述不抽象概括,只作“事实描述”不做“道德评价”。比如说,可以写“多名前同事讲述,此人多次与领导发生冲突”,但不宜写作“性格偏激,不服从管理”之类;可以写“多次与异性发生情感纠纷”,但不宜写作“玩弄情感、生活作风不正”云云。背调,不是吃瓜、更不是开盒,一句“有所为有所不为”,理应是共识。
其实理论上,背调最需要评价的,乃是“职位适配性”。将背调泛道德化,不仅没有必要出彩速配,也偏离了雇主“找到合适员工”的初衷。不要以窥私的心态围观职位候选人,这是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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